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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单想去学习,她是想找个地方好好静一静。
从小到大,学习成绩好是她最引以为傲的优点。事实上,甭管是小学还是初高中,她一直保持着极好的考试成绩。哪怕有一个甄卓凡比她强,但这也得考虑一个问题,那就是甄卓凡比她年岁要长。毓秀小时候为了能够提前上学,她奶是特地给她改了出生年份的。也因此,尽管甄卓凡只比她大了两级,但事实上甄卓凡要比她足足大了四岁。
年岁越小的时候,丁点儿的年岁差距都能带来不小的差异。
再一个,就算毓秀承认甄卓凡比她更出众,可俩人又没有实实在在的比过的,毕竟他俩从小都是各自年级段里出了名的学霸。
如今,生平头一次,毓秀感觉到了沉重的压力。
原来啊,她并不是最优秀的。
原来啊,这世上比她更聪明的人还有很多很多。
想起张杨成绩条上,几乎每一门考试的成绩都比她要好——有的是只差几分,有的却是差了十几分——她心里就充满了酸涩难耐。
承认自己不如别人是一件很艰难痛苦的事情,假如从小就如此,那估摸着也习惯成自然了。可问题就是,毓秀真的不习惯,她是头一次摊上这样的事儿。
就在她百般迷茫之时,郝新明不知道打哪儿冲了过来,跑到她跟前几步开外时,还停下脚步略微整理了一下。这一幕,被路过的其他同学看到了,内心几乎是满满的弹屏,心说您折腾仪表干啥呢?面对一个穿着大花棉袄靛蓝棉裤的乡下妹子,您费那老鼻子劲儿干啥呢?
然而,毓秀什么都不知道,她愣是直到郝新明跟她打招呼了,才迷茫的看了过去。
郝新明露出了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,活像个大尾巴狼:“苗同学,我刚拿到了学校发的奖学金,想请你外出吃个饭。怎么样?愿意赏光吗?”
毓秀:…………
不得不说,郝新明的运气还是很棒棒的。得亏他遇到的人是毓秀,也得亏他追求的人是毓秀。这要是搁在盼娣或者甄珠身上,不挨揍也会被啐一脸的。
因为是毓秀,所以得到的就是长久的沉默。
郝新明被拒绝太多次了,就觉得吧,被拒绝反而是最正常的,假如毓秀答应了,他反而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。哪怕这学期的毓秀已经不如上学期那般超凡脱俗了,可爱了就爱了,在他眼里,就算穿着大花棉袄靛蓝棉裤的毓秀,也比他妹好看个千百倍。
“不想吃饭的话,那我们在学校里随便走走?”郝新明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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