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三章 阿米诺斯·阿特斯  弗洛克·阿尔杰斯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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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窗户,他明明没有感受到加速,外面的崇山峻岭却是在朝后面飞速倒退。这是移动引擎的个性标志。移动引擎全称移动静电场引擎,顾名思义,就是利用人工电磁场给飞机加速,而且静电场所产生的力是均匀分摊给物体的每一个原子系统之上的,因此物体本身不会受到惯性的影响,自然感受不到加速度。

同时,他通过外面的绿树丛林,也大概了解到这是一个类似于地球的“绿色星球”,生态远超于低等星球。不过这个消息现在看来好像没什么用。

他也不能确定过了多长时间了。根据帝国法律,任何人造物体的速度都不能超越秒速1万千米,不然的话根据相对论,处于超高速的物体将会具有多种功能,哪怕是一块石粒都能毁灭恒星系。但是他可不能保证阿特斯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,如果按这样的猜想来推,那么他这个参照系所经历的时间与外界就截然不同了,甚至外界已经有可能过了成百上千年。

飞机轻微晃动。史密斯看了看窗户,确定飞机是在尝试停泊。伴随那静电场所造就的嗡嗡声的消失,悬浮装置再一次托起他并将其运了出去。史密斯瞅了瞅外面,这里似乎是一片树林,棕色的树干和浅绿色的枝叶似乎是整个世界唯一的组成部分。他听到周围有鸟儿的歌唱和蝉的鸣奏,他看到一轮红日悬在高空中注视着这个世界,他感受到底下是湿润的泥土,还有在几块乱石中坚强生长的绿草,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青春的活力,生机勃勃与绿意盎然的景象令他心旷神怡。

“这里是哪里?”他下意识问道。旁边的阿特斯一下子跳了下来,在吃泥土上踩出两个显眼的脚印。他走到一棵树旁摸了摸它的枝干,像是在抚慰受伤的心灵。

阿特斯说:“这里是爱因斯坦1号,古人对这颗行星有一个专门的称呼:地球。”

人类的故乡呀……史密斯心想。但现在,如果不去查阅帝国资料库,将没人知道。在如今的整个帝国世界中,人们恐怕只能记得人类的故乡是隆克斯超星系团,稍微聪明一点的人会认为是尼克狄星系团,亦或是银河系。只有像史密斯这种真正博学多才的人,才能知道这颗平淡无奇的行星。

一旁,阿特斯喃喃自语道:“应该可以了……”

听到这句话,史密斯难免心中生疑。但没等他思索一番,他就感到一股冲天的睡意席卷上他的大脑。他双眼一黑,但是明媚的光线又刺破了阴暗。他感到刚才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,只是周围的景象全然变了样,还是在那个丑陋的密室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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