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214章 烧伤  初点点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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瞪眼。

他以前在码头混,大字也不认识几个。知道耍心机、斗狠,才可以往上爬。

后来认识了云诺。

云诺从不嫌弃他,也没有叫他换个差事。她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饭碗,该吃哪一碗饭,就吃哪一碗。

她只是说,不认识字的局限很大,最多爬到一个香主的位置。如果还想要更进一步,字是必须认得的。

她可以教他。

孟昕良本就是个很聪明的人,从小是个孤儿,一直在码头混饭吃。他没有去偷偷摸摸,而是接触洪门的人,争取机会。

他也认识几个字,都是很简单的。

云诺教他,他就愿意学。那段日子,做梦都在记字。

她夸他真厉害。

“我就没见过学得这么快的人,你脑子真好。你要是生在好的家庭,肯定能考个状元。”云诺说。

孟昕良心中得意。

认识了字,她又教他写字,还买了字帖给他。

孟昕良苦练。

哪怕到了今时今日,每晚都要练半个时辰的字。

他写一手漂亮的字,旁人根本看不出他儿时的经历,只当他是家道中落。

孟昕良看着这些英文,他必须得学:“能有多难?”

他想了想,去找闻蔚年,让他帮衬找个英文老师。

他身边的人,都干不了这个。

孟昕良去闻蔚年的小公馆。

佣人说他在楼上,孟昕良叫了两声,没人回答,他上楼去了。

他与闻蔚年已经混得很熟。

楼上主卧,他敲了敲门,没人应答,而门没反锁。

他直接进去了。

闻蔚年刚从浴室出来,只穿了条亵裤,光着上半身擦头发。

看到孟昕良,他脸色骤变,急忙转身回了浴室。

而孟昕良,已经瞧见了他胸腹处狰狞的伤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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